要是员工因为被单位拖欠工资,不得不离职,是能够拿到经济补偿的,这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作为依据。
经济补偿具体给多少,是按照员工在这个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员工工作满一年,单位就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像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还有奖金、津贴和补贴这些发的钱都算在内。要是员工的月工资比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三倍,那补偿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给,而且补偿年限最多不超过12年。
员工要是遇到这种情况,得注意收集单位欠薪的证据,像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记录、考勤记录这些都行。收集好证据后,先和单位商量补偿的事儿。要是商量不下来,就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手段维权。要在劳动争议发生那天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交书面申请。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在收到仲裁裁决书那天开始算,15天内可以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