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正常情况下是不用给补偿的。不过,这得依据法律规定来操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单位能拿出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就可以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不用给经济补偿。
实际操作里,有几个条件得满足。单位得在招聘时就把录用条件说清楚,而且这个条件得具体、能衡量。比如,不能只是说要求员工工作能力强,得明确是在某个项目里达到什么样的业绩指标。在试用期,还得对员工进行客观考核,不能凭主观印象就决定辞退。并且,解除决定要在试用期内做出,还得通知到员工。
要是单位没办法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就随便在试用期解除合同,那就是违法解除。这时候,员工有两个选择。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在单位工作;也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两倍。经济补偿是按照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的,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
给用人单位的建议是,一定要把录用条件明确好,做好考核记录,避免违法解除带来的麻烦。给劳动者的建议是,要是遇到单位违法解除,要及时收集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