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要是超过认缴期限还没完成出资,那麻烦可就大了,要承担不少法律责任。
从公司的角度来看,股东有责任按照规定向公司足额缴纳自己认缴的出资。要是没做到,那就得承担违约的责任。举个例子,公司能通过股东会做个决议,对这个不按时出资股东的权利进行限制,比如不能随意分配利润,认购新股也没他的份,公司剩余财产分配也和他没关系。要是公司好好催了他之后,他还是不出钱,公司还能通过股东会决议把他的股东资格给解除掉。
对其他股东而言,股东之间一般都有出资协议。没按时出资的股东就是违反了这个协议,其他按时足额出资的股东就有权追究他的违约责任,还能要求他赔偿因为违约给自己造成的损失。
再说说公司债权人。要是公司的钱不够还债务了,那些没履行或者没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就得在他没出的本金和利息范围内,对公司还不上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要是公司破产或者进行清算,就算股东认缴的出资期限还没到,他没交的钱也得算到清算财产里,由管理人要求他把钱交出来。
所以,股东超过认缴期限不认缴出资,既损害了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也可能影响到公司债权人的权益,一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在这里建议股东们,一定要遵守约定,按时出资,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