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实缴出资的股东能不能分配利润,得看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通常情况下,股东是按实缴的出资比例来分取红利的。公司要新增资本时,股东也有权优先按实缴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要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此比例优先认缴出资,那就另当别论了。
如果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明确说了,股东要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利润,那没实缴出资的股东就只能按照自己实际缴纳的出资来参与利润分配。要是一分钱都没实缴,那就没办法参与分配利润。
可要是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像按股东的贡献大小等其他方式来分配,那没实缴出资的股东也有可能按照这个约定参与利润分配。
这里要提醒一下,没实缴出资的股东,不光可能在利润分配上受影响,还得向公司把没缴的出资足额补上,同时要向那些已经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