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辞职时公司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是不太正常的,正常来讲,员工入职的时候就该签合同。
从法律规定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用人单位从用工那天起就和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得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是员工都打算辞职了,公司这时要求签合同,就不得不小心。
一旦签了,可能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合同里可能藏着对员工不利的条款,像不合理的离职条件,或者规定了很长的服务期。这些条款可能会影响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甚至影响经济补偿。
遇到这种情况,员工可以跟公司问问,为啥这时候要签合同。要是公司解释得合理,比如说是为了完善用工手续,而且合同内容也没啥明显不合理或者违法的地方,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考虑签不签。
但要是公司不肯说明原因,或者合同里有损害员工权益的条款,员工完全有权利拒绝签订。要是公司拿不签合同就不给办离职手续之类的来威胁员工,员工也不用怕。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