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交易指的是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劳务或者义务的行为,不管有没有收取费用。要认定关联方交易,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入手。
先确定关联方关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的规定,如果一方能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者对另一方有重大影响,又或者两方及以上都受同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者有重大影响,那就构成关联方。这里的控制,就是有权力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还能从企业经营里获得利益;共同控制是按合同约定,大家一起控制某项经济活动;重大影响是有参与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决策的权力,但没办法单独控制或者和别人一起控制政策的制定。
再看交易特征。关联方交易形式多样,像买卖商品,买卖商品之外的其他资产,提供或接受劳务,担保,提供资金,租赁,代理等。
最后判断交易实质。就算交易在形式上符合关联方交易的特征,但要是实际上没有导致资源或者义务的转移,也不能认定为关联方交易。举个例子,虽然有关联方关系,但只是名义上的交易安排,实际上没有发生资源转移。所以,判断关联方交易不能只看表面形式,还要深入分析交易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