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若要行使合同撤销权,得满足特定条件,按相应程序操作。
第三人行使撤销权,要满足这些条件。一方面,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使其未参加诉讼;另一方面,有证据证明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部分或全部内容有误,损害其民事权益。像合同双方恶意串通签合同,损害了第三人利益,第三人就可能有撤销权。
从操作程序来说,第三人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民事权益受损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要交书面起诉状,里面要写清原告(第三人)和被告(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撤销合同相关内容)、事实与理由(说明合同为何损害其权益)。同时,要提供支持主张的证据,比如证明合同双方恶意串通的证据、自己权益受损的证据等。
法院受理后会审理案件。要是经审理认定第三人主张成立,法院会判决撤销或改变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若主张不成立,就会驳回诉讼请求。所以第三人行使撤销权时,要注意满足条件、按程序操作,准备好充分证据,这样才能更好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