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要是对工伤待遇数额有不同看法,得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该打哪种官司。
如果和用人单位在工伤赔偿数额上起了争执,这属于劳动纠纷。按照法律,劳动纠纷要先去仲裁。也就是得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后的规定时间内,可以去法院打民事诉讼。打这个官司的时候,得准备好劳动合同、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证据,这些能证明你和单位有劳动关系、你受了工伤,以及你该享受啥样的工伤待遇。最后由法院来确定具体的工伤待遇数额。
2. 如果是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意见,按照相关规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能去法院打行政诉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行政单位,它核算工伤保险待遇的事儿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打行政诉讼时,原告要证明自己符合领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说明经办机构算的数额不对,法院会审查社保经办机构的行政行为合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