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有三种类型。一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约定了合同终止时间的合同,具体时长双方商量着来,想怎么定都行。
二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合同没有明确的终止时间。要是出现特定情形,像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等,只要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合同,除了他自己提出要签固定期限合同,单位就得和他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三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某项工作完成为合同的结束。
说到续签,要是双方协商一致,想续签成什么期限的合同都行。如果符合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除非劳动者自己提出签固定期限合同,单位就得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要是单位在合同期满后不想续签,就得给劳动者经济补偿。但要是劳动者不想续签,只要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合同约定条件了,这种情况单位不用给补偿;要是单位没维持或提高条件,劳动者不愿续签,单位还是要给补偿。大家遇到合同签订和续签问题,要多留意这些规定,保障自己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