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伤不办理离职,能获得多种赔偿。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保留劳动关系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多项费用。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费,以及生活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
若工伤职工评定了伤残等级,工伤保险基金按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是 27 个月本人工资,二级 25 个月,三级 23 个月,四级 21 个月;五级 18 个月,六级 16 个月;七级 13 个月,八级 11 个月,九级 9 个月,十级 7 个月。
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 12 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可适当延长。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不办理离职,虽拿不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在医疗、康复、伤残补助等方面仍有相应赔偿。职工遇到工伤,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