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地离婚诉讼里,传票送达方式得看不同情况来定。
法院优先会用直接送达。工作人员会亲自把传票交给要接收的人。要是这人在外地但有固定住所,就会把传票送到他的住处,让他本人签字接收。要是本人不在,就交给跟他住一起的成年家属签字。
要是直接送达有困难,法院会委托受送达人所在地的法院帮忙送。委托送达时,委托的法院会写委托函,附上要送的诉讼材料和送达回证。受委托的法院会赶紧送达,再把送达回证寄回委托法院。
邮寄送达也挺常用,法院通过邮政把传票挂号寄给受送达人,以挂号回执上写的收件日期算送达时间。
要是受送达人找不到了,或者用别的办法都送不到传票,就会用公告送达。从发公告那天开始,过了规定时间,就当传票已经送达。
要是受送达人不肯收传票,送达人可以找基层组织或者他单位的代表来,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好拒收原因和日期,由送达人和见证人签字或盖章,把传票留在他的住处就行;也能把传票留在他住处,用拍照、录像记录送达过程,这样也算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