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时,劳动者能否拿到经济补偿是大家关心的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公司搬迁让劳动合同没办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又协商不成,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得给劳动者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怎么算呢?根据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来定。工作满一年,单位就按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补偿;工作六个月以上不到一年,按一年算,补偿一个月工资;工作不到六个月,补偿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劳动者月工资特别高,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那补偿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算,并且补偿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举个例子,劳动者在单位干了3年7个月,月工资5000元,那他能拿到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也就是20000元。
不过,如果公司搬迁对劳动合同履行没啥实质影响,是劳动者自己主动提出离职,那就没有经济补偿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