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给结论——钱打到个人账户是否要交税,关键看这笔钱的性质,不能税务局一句话就认。如果这200多万确实是股东分红,那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交百分之二十个税是有依据的;但如果这笔钱是借款、往来款、代垫款或者公对私的临时划转,就不应直接认定为分红。建议你先理清资金来龙去脉:查银行流水、记账凭证,确定是借款还是分红;若是借款,准备借款合同、还款记录证明是债务而非分配。注销前税务局会做清税,你可以对分红认定提出异议,提供说明和证据。如果对清税结论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记住,注销时未分配的留存收益也可能被视同分配,提前做好账务梳理最稳妥,必要时请涉税专业人员协助应对。注销前的清税环节最容易出现扩大认定,最好在清税前就让专业人员把往来款与分红逐笔定性,别等税单出了再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