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小股东不同意公司增资导致股权变动时,有这么几种处理办法。首先要看看公司章程,如果章程对增资这件事有特别的规定,那就按章程来办。要是章程没说清楚,而且要开股东会来表决增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会要是作出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得有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才行。要是这个增资决议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了,那这个决议就是合法有效的,不同意增资的小股东通常就得遵守。
要是小股东觉得增资决议的表决程序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和公司章程不符,那在决议作出那天开始算六十天内,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这个决议。要是决议内容直接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那这个决议就是无效的。
要是公司增资让小股东的权益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损害,小股东能和公司商量,要求合理的补偿。要是商量不下来,符合法定情形的时候,小股东可以要求公司用合理的价格把自己的股权买回来。要是争议还是解决不了,小股东可以去法院起诉,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