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保证金能不能作为优先受偿权来主张,得看具体情况。在工程建设里,优先受偿权主要是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的。按照规定,承包人对建设工程折价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这个权利主要是为了保障承包人能拿到工程款。
一般来说,工程保证金和工程款不一样。工程保证金通常是用来保证工程的质量、工期等能按照约定完成,在满足了一定条件之后,是要退还给缴纳人的。要是这只是单纯的保证金,不属于工程款范围,那是不能直接主张优先受偿权的。
但也有特殊情况,要是工程保证金变成了工程款的性质,那就另当别论了。比如说工程结束结算之后,保证金用来抵还还没支付的工程款,这时候就可以和工程款一起主张优先受偿权。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保证金实际上已经成了工程款的一部分,符合优先受偿权的要求。
所以,工程保证金本身一般没有优先受偿权,不过转化成工程款之后,就能依法主张了。在实际当中,得根据合同的具体约定,还有实际履行情况,来判断工程保证金到底是什么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