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总包和分包在工伤方面的责任划分得看具体情况。要是分包单位有相应资质,并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工人出了工伤,通常是由分包单位来负责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毕竟分包单位是直接使用工人的一方,有义务管理好招用的劳动者,保障他们的安全。
2、要是分包单位没有相应资质,或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这时就得由总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了。法律这么规定,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免得总包单位通过违法分包来逃避责任。不过总包单位承担责任后,可以找分包单位追讨相关费用。
3、如果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在合同里对工伤责任有明确的说法,而且这个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规定,那双方就按照约定来承担责任就行。但要注意,这个约定只对签合同的双方有用,不能用来对付受伤的劳动者。劳动者还是可以要求总包或者分包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4、在实际生活中,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受伤的劳动者可以先去申请工伤认定,确定到底该由谁负责。要是该负责的一方不履行赔偿义务,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打官司等办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