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坏公共财物的处罚分治安管理处罚和刑事处罚,依据是毁坏财物价值和情节严重程度。
情节较轻且未达犯罪标准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可处五日到十日拘留,还能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到十五日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达到一定标准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通常,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等情况,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实际处罚时,会综合考虑行为人主观故意、是否自首、赔偿情况等。如果毁坏公共财物后主动赔偿并取得谅解,有可能从轻处罚。所以,要是不小心毁坏公共财物,应主动赔偿、争取谅解,避免更严重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