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年度采矿量有可能被认定为犯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如果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定,有下面几种情况且情节严重,就可能构成非法采矿罪。一是没拿到采矿许可证就擅自采矿;二是擅自跑到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有重要价值的矿区以及他人矿区范围内采矿;三是擅自开采国家规定要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
超年度采矿量其实就属于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要是情节严重,就会按非法采矿罪来定罪处罚。那什么算“情节严重”呢?一般来说,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达到一定数额;在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有重要价值的矿区采矿;开采国家规定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或者在禁采区、禁采期内采矿,这些都算情节严重。
但要是超年度采矿量情节比较轻微,没达到入罪标准,就不会认定为犯罪,不过还是会面临行政处罚。比如会被责令停止开采、赔偿造成的损失,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会被没收,还可能会被罚款。
所以具体超年度采矿量是否构成犯罪,要结合实际超采数量、资源破坏程度等因素,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来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