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停止经营,员工通常能获得赔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当用人单位出现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等情况,劳动合同会终止,此时单位要给员工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和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有关。工作每满一年,单位就要按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补偿;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指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要是单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员工可以先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员工有两个办法维权。一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若逾期不支付,单位要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加付赔偿金。二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