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后,是不是一定要服从单位的工作调动呢?这个问题不能简单地说“是”或“否”,得看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里必须有的条款。单位给劳动者调岗或者变更工作地点,其实就是在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法律规定,变更劳动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而且得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才行。
要是劳动合同中写明了单位有权根据工作需要给劳动者调岗,同时这个调动是合理的,比如是出于工作业务需求,调岗后劳动条件没有降低,也没有侮辱性和惩罚性,那劳动者通常应该服从调动。
可要是单位的调动不合理,像无缘无故给劳动者增加工作负担,大幅降低劳动报酬,或者把劳动者调到偏远地区、不适合其能力的岗位,劳动者就有权拒绝。要是单位因为劳动者拒绝调动就解除劳动合同,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所以说,劳动者碰到单位提出的调动要求时,得先判断这个调动合不合理、合不合法。如果不合理,劳动者可以跟单位协商,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