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里,车主没有法律规定一定要垫付医药费。按照《民法典》,侵权人导致他人人身受损时,要赔偿医疗费等合理费用,但没说车主事故发生后就得马上垫付医药费。
实际情况中,如果车主负有事故责任,且车辆买了交强险,那么交强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内先垫付抢救费。面对紧急状况,车主出于人道主义,也可以垫付部分费用为伤者争取救治时间。垫付时,要让医院开具相关凭证,保留好支付记录,这样后续保险理赔、赔偿协商或是打官司,垫付的钱就能相应扣除。
要是车主无责,从法律上讲,就不用承担赔偿和垫付责任了。不过要是伤者经济困难、情况危急,车主也可以从道德层面给予适当帮助。
要是车主不想垫付,受害人可以先自己掏钱治疗,之后再和责任方、保险公司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成,还能申请调解或者向法院起诉来索赔。大家要清楚,车主垫付不是强制要求,但无论哪一方,都要在法律和道德的基础上,妥善解决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