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人员和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不行,他们之间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所以得签劳务合同,不能用劳动合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那些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再去工作时,就不具备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主体资格了。这样一来,用人单位和返聘人员没办法建立劳动关系,也就签不了劳动合同。
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签的协议,更适合用来规范返聘人员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务合同能把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明确约定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给返聘人员和用人单位的建议是,双方要清楚彼此是劳务关系,签订劳务合同。在合同里,要把各项权利义务写明白,避免以后出现纠纷。要是遇到问题,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