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时不幸遭遇车祸,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是能被认定为工伤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要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就应当认定为工伤。
这里说的“上下班途中”,包含了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路线。合理时间指的是正常工作的上下班时间,还有加班后合理的下班时间。而合理路线,既包括职工往返工作地与自己住所、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也包括往返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
“非本人主要责任”得由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要是职工在事故里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那就不能认定为工伤;但要是负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就可以认定。
也就是说,下班时遭遇车祸,得同时满足在合理的上下班途中,并且本人不是主要责任这两个条件,才能算工伤。遇到这种事,职工所在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是用人单位没去申请,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规定期限内自己去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