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被抢占,有不同的处置方式。
如果是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要是当事人对政府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通知30日内,向法院起诉。
要是抢占行为不属于土地权属争议,而是侵权行为,被侵权人有两种途径解决。一是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二是直接向法院起诉。通过仲裁或诉讼,可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返还土地、赔偿损失等。
另外,被侵权人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像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台账、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能证明自己对土地的合法权益以及对方的侵权事实,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很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