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咱们国家《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是用人单位从开始用工那天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都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那就要每个月多给劳动者发一倍工资。
2、你工作两个月都没签合同的话,第一个月是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商量签合同的时间,这一个月用人单位不用给双倍工资。从第二个月开始,用人单位就得给双倍工资了。简单讲,你可以让用人单位多付你第二个月的一倍工资,就是除了本来该发的第二个月工资,还得额外再多给一份这个月的工资当赔偿。
3、要是和单位谈赔偿的事儿没谈拢,你可以把能证明你和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收集起来,像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表这些。然后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样就能维护自己该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