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纠纷里,很多人担心劳动关系仲裁后申请工伤会过时效,其实一般不会这样。
当职工遭遇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单位有义务在事故发生或者确诊之日起一定时间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是有特殊情况,跟社保部门说一下,申请时间还能适当往后延。不过单位没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这期间该有的工伤待遇等费用就得单位自己掏腰包。
要是单位没按要求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伤职工、他的家属或者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或确诊职业病之日起一段时间内,能自己去单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在现实中进行劳动关系仲裁,往往是因为双方对有没有劳动关系有不同看法。这仲裁所花的时间,就属于没办法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的“特殊情况”。所以,等劳动关系仲裁结束了,只要还在法律规定的申请工伤认定期限里去申请工伤,就不用担心因为仲裁流程而导致申请超过时效。
给大家的法律建议是,职工遇到工伤情况,要及时和单位沟通申请工伤认定的事。要是和单位有劳动关系方面的争议,也别慌,积极去仲裁,并且留意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在规定期限内去申请,保障自己能顺利拿到应有的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