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可能会把48小时和工伤申报时间弄混,其实48小时通常跟职工工伤认定有关,和工伤申报时间没啥关系。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职工要是发生事故受伤,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出得了职业病,他所在的单位得在事故发生或者被诊断、鉴定出职业病那天起30天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是遇到特殊情况,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并获得同意后,申请时间可以适当延长。
如果用人单位没按上面说的去申请工伤认定,那工伤职工自己,或者他的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或者被诊断、鉴定出职业病那天起1年内,能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那48小时是干什么用的呢?在视同工伤的情况里,如果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并且在发病后48小时内死亡,或者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就会被视同工伤。
所以啊,不存在要在48小时内进行工伤申报的规定,只有30日和1年的申报期限规定,48小时主要用于判断突发疾病死亡能不能视同工伤。大家可别再把48小时和工伤申报时间搞混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