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写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能随时让借款人还钱,但得给对方一段合理的准备时间。这种借条的诉讼时效有不同情况。
先说一般诉讼时效。按照《民法典》,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出借人提出还钱要求,而借款人明确拒绝还款时起,开始计算这三年的诉讼时效。要是出借人一直没提过还钱的事,那就不存在开始计算三年诉讼时效的问题。
再说最长诉讼时效。如果权利受到损害超过二十年,法院一般就不管了。不过要是有特殊情况,法院会根据权利人的申请来决定是否延长。对于没写还款日期的借条,从借条写出来那天开始算,要是过了二十年才去法院起诉,又没有特殊情况,那出借人就没法胜诉了。
还有一种情况,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如果出借人向借款人催过款,就会让诉讼时效中断,然后重新计算。比如,出借人用书面或者口头等合理方式要求还钱,诉讼时效中断后,又会重新开始计算三年。所以,出借人要是想保障自己的权益,在合适的时候催催款很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