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遇到转岗情况,是否重新签订合同要视不同情形而定。转岗本质上属于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是单位和员工商量好了,就能够变更劳动合同里约定的内容,而且这种变更需要用书面形式来确定。
通常来讲,不一定要重新签合同。单位和员工可以签订一份书面协议,对劳动合同里工作岗位这一项内容进行更改。只要这份变更协议双方都签了字或者盖了章,它就和原来的合同有一样的法律效力。
不过,在某些特定状况下,重新签订合同会更好。要是转岗以后,不光工作岗位变了,薪资结构、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好多方面都有很大的调整,原来合同里很多条款都不适用了,这时候重新签合同,能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更清楚地规定下来,减少以后发生纠纷的可能性。
要是单位没有和员工商量好,就私自给员工转岗,员工可以拒绝。要是单位强行让员工转岗,这就是违法的。员工可以要求单位继续按照原来的劳动合同履行。要是因为单位强行转岗,员工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员工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建议:员工遇到转岗时,要及时和单位沟通,明确变更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若单位有违法行为,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