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与第三人串通不一定就是诈骗,得看具体情况。法律上,诈骗指的是为了非法占有财物,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到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
要是被告和第三人串通起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关键信息,让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还基于这个错误认识处分了财产,并且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那就可能构成诈骗犯罪。像在合同纠纷中,被告和第三人一起伪造虚假合同文件来骗取他人财物,就可能涉嫌合同诈骗罪。
要是没达到刑事诈骗的标准,但被告和第三人串通损害了他人合法权益,那可能构成民事侵权。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权益的,这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受损害方可以要求他们赔偿。
判断被告和第三人串通算不算诈骗,要综合考虑他们有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否使了欺骗手段、被害人是不是因为错误认识才处分财产,还有数额有没有达标这些因素。要是觉得存在诈骗嫌疑,能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是属于民事纠纷,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