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意外死亡能不能认定为工亡,得看具体情况。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路上,要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这种情况应当认定为工伤。
这里面有两个关键条件。先说“上下班途中”,它包含好几种情况。比如在合理时间内,在工作地和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之间往返的合理路线;或者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另外,从事日常工作生活所需活动,并且是在合理时间和路线的上下班途中,这些都能认定。再说“非本人主要责任”,这得由交通管理等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
要是满足上面这些条件,下班途中因为交通事故等特定事故死亡,就可以认定为工亡。但要是因为自身疾病发作、自杀、他杀等其他意外情况死亡,一般就不符合认定工亡的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亡。
职工出了事故伤害后,所在单位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定时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是用人单位没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规定时间内可以直接去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