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期间,如果被执行人的配偶转移房产,要分不同情况来处理。
要是这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被执行人对房子有一定份额,而在执行期间他配偶却擅自把房子转移了,这很可能就是恶意逃避执行。这时候,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这个转移行为。依据《民法典》关于债权人撤销权的规定,法院会进行审查,如果发现这个转移行为影响到了债权的实现,就会把转移行为撤销。同时,申请执行人还能要求法院对该房产进行查封、扣押等,以此保障自己的债权能实现。
要是房产是配偶的个人财产,那正常来说配偶是有权处置的。不过,要是有证据能证明配偶转移房产是为了帮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比如被执行人跟配偶恶意串通,申请执行人就可以把相关证据提供给法院。法院会根据情节,对被执行人及其配偶进行罚款、拘留等处罚;要是情节严重构成了犯罪,还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申请执行人遇到这种情况,得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像房产转移的时间、方式,还有款项的流向等,用这些证据向法院证明转移行为是不合理、带有恶意的,从而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