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通常没有误工费赔偿,而是有停工留薪期工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能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就停发原待遇,按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若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另外,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可见,在工伤赔偿体系里,用停工留薪期工资取代了误工费概念,以此保障工伤职工在治疗休养期间的收入稳定。
如果遇到工伤赔偿问题,职工要及时与单位沟通确认停工留薪期及工资发放事宜。若有争议,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