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工伤赔付标准包含多项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承担。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本人工资标准,赔付23个月的本人工资。
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为本人工资的80%。要是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也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工伤职工还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也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建议工伤职工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遇到赔付问题,可咨询专业人士或向劳动保障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