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不清楚自己主动辞去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作后能否获得补偿。从法律角度看,一般来说劳动者自己主动提出辞职,拿不到用人单位给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表明,劳动者主动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常不在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范围内,经济补偿大多在用人单位主动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适用。
但也有特殊情况。要是用人单位有法定过错,哪怕是劳动者主动辞职,单位也得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单位没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像本来承诺有安全防护设备却没提供;没及时足额给劳动者发工资,经常拖欠;没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让劳动者的社保权益受损;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了法律法规,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等。
如果劳动者遇到这些情况,以用人单位的这些过错为理由,用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就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补偿的标准是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工作满一年,单位就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单位给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建议劳动者在遇到用人单位有过错时,要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纳记录等,以便在要求经济补偿时能顺利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