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在出租屋发生意外,处理方式按具体情况来定。
要是出租屋本身有安全隐患,像房屋结构有问题、电气线路老化、设施设备损坏没及时修,进而导致承租人出意外。根据《民法典》,出租人有维修租赁物、确保安全适用的义务,承租人能要求出租人赔偿。遇到这种情况,承租人要及时就医,保存好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票据等;还要固定现场,通过拍照、录像留存证据,然后和出租人协商赔偿。要是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是承租人自身过错导致意外,比如使用电器方法不对、擅自改造房屋,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责任。不过,若出租人对承租人的危险行为有一定过错,比如明知却不制止,那出租人也得承担部分责任。
要是因为第三人的原因,比如第三人闯入屋内伤害承租人,就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若出租屋安保措施不到位,出租人可能要承担相应补充责任。这时,承租人要及时报警并配合调查,追究侵权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