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视同工伤。员工在家突发疾病死亡,通常不满足“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条件,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也无需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但存在特殊情形时,用人单位可能要担责。如果用人单位有过错,比如员工在家加班,单位安排的工作强度过大、时间过长,致使员工突发疾病死亡,单位可能要根据过错程度进行相应赔偿。
另外,符合非因工死亡的情形下,虽然单位无赔偿责任,但需按规定支付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救济金、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等费用。具体标准由各地按规定执行。
如果遇到员工在家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况,员工家属若认为单位存在过错应担责,要及时收集加班安排不合理等相关证据。用人单位也要熟悉当地非因工死亡的费用标准,依法履行支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