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工作里,劳动合同到期后续不续签是常见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补偿问题得分情况来看。
要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就得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具体补偿多少呢,得根据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时长算。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也就是给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打个比方,小李在单位工作了三年零四个月,那单位就得给他三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要是劳动者提出不续签,情况就更复杂点。要是用人单位维持甚至提高了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想和劳动者续签,可劳动者不同意,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用给经济补偿。但要是用人单位降低了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让劳动者不想续签,那用人单位还是得给经济补偿。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劳动合同快到期时,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应尽早表明自己的态度。用人单位不想续签,要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想续签,要看清单位是否降低了条件,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