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考核奖发不发,得看具体情况。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要是职工在工作时受了事故伤害或者得了职业病,需要停工接受工伤治疗,在停工留薪期里,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单位得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说白了就是职工正常上班时拿的工资和享有的福利。
要是考核奖是依据职工日常工作表现、业绩等综合评定的,而在职工工伤停工留薪这段时间,职工没实际干活、也没参与考核评定,那单位一般可以不发考核奖。毕竟考核奖是用来激励和评价员工工作成果的,停工的时候员工没做出相应的工作成果嘛。
但要是考核奖是固定发的,和工作业绩关系不大,属于工资福利待遇里的一部分,那单位在职工工伤期间就得正常发。比如说有的单位每个月固定发一笔考核奖,跟当月工作表现没关系,这种情况下就得发给工伤职工。
要是单位不肯发考核奖,职工可以先和单位商量商量。要是商量不成,还能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