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二手房,交房后发现漏水,原房东要不要担责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漏水问题在交房前就有,房东心里清楚却故意瞒住,没跟买家说,这就属于欺诈。按《民法典》,被欺诈的买家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交易,也能让原房东负责维修或赔偿维修费用。
若房东事先确实不知道漏水情况,交房时也做了该做的告知和检查,通常不用担责。毕竟正常交易里,房东没法预见所有潜在问题。这种情况下,买家得自己掏钱修。但要是房子还在质量保证期,能找开发商解决。
要是漏水是买家使用不当导致的,那责任就得买家自己扛,自己出钱维修。
所以,判断原房东有无责任,重点看漏水啥时候出现、房东知不知情、有没有隐瞒。遇到这类纠纷,买卖双方可以先协商。要是谈不拢,就通过打官司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