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签字人承担的责任,要根据不同情况判断。
要是签字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是有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他们代表法人签合同属于职务行为。通常,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由法人承担,签字人不用个人担责。不过,要是签字人在签合同或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给法人造成了损失,法人可以依据内部规定或法律,追究签字人的赔偿责任。
如果签字人既不是法定代表人,也没有授权,却以法人名义签合同,就构成了无权代理。要是法人不追认这个合同,签字人就要对合同相对人负责,比如赔偿相对人因为相信签字人有代理权而遭受的损失。
当签字人以自己名义签订工程合同,那签字人就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要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责任。要是不履行或者履行不当,就得承担违约责任,像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要是因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导致合同无效,签字人可能要承担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过错赔偿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