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纠纷中,管辖地的约定很重要,但得按法律规定来。要是遇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它属于不动产纠纷,得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专属管辖。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不能通过约定来改变管辖地。
不过,建设工程领域里还有其他类型的纠纷,像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等。如果这些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范围,当事人就可以自己在书面合同里选择管辖法院。可以选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和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方的法院。但有个前提,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大家在约定管辖地的时候,一定要把约定写得明确,还得符合法律要求。要是约定不明确,很容易引发管辖争议,到时候可能会耽误解决纠纷的时间和精力。要是对管辖地约定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精准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