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被拖欠工程款,要先把“有没有书面合同、工程是否验收、对方是谁”这三件事弄清楚,再决定走协商、签证、投诉还是诉讼。实务要点:第一,确认你手里的证据——施工合同或协议、中标通知书、工程量清单、签证单、验收记录、对账单、收款凭证,越全越好;第二,区分发包方和转包方,你是和谁签的合同就找谁要,层层转包时要理清实际施工人地位和付款链条;第三,工程竣工后务必办理结算并让对方签字确认,没有结算单的尽快补签或对账;第四,协商无果可向住建部门、清欠办投诉,政府工程有专项清欠机制;第五,诉讼或仲裁是最终手段,注意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承包人就工程折价或拍卖款优先受偿),以及诉讼时效三年。千万别用堵门、围堵等过激方式,那可能反过来担责。建议整理好全部证据后,先发催收函,再视情况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