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受工伤,大家常说的误工费,在法律上准确的说法是停工留薪期工资。那这个工资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要是职工因为工作受了事故伤害,或者患上了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去接受工伤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是不会变的,而且单位要按月支付。这里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就是正常工作时候的工资福利,像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这些都算,但加班工资不算在内。
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是按照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算原工资福利待遇。要是工作还不满12个月,那就按实际工作月数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不过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是可以适当延长的,但延长时间不能超过12个月。等工伤职工评定了伤残等级后,就不再发原来的待遇了,而是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要是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还需要治疗,那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另外,如果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在停工留薪期需要人护理,这个护理责任是由所在单位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