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的构成在时间上没有特别的、单独的要求。简单来说,贪污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借着职务上的便利,通过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把公共财物非法据为己有的行为。判断是否构成贪污罪,关键看主体身份、是否利用了职务便利,以及有没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和时间没太大关系。
只要是国家工作人员,在拥有这个身份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去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管这事儿是一下子就完成了,还是持续了很长时间,也不管是工作日还是节假日干的,都有可能构成贪污罪。就好比,国家工作人员在一次公务活动里当场就把公款侵吞了;或者在一段时间里,用不同办法多次骗取公共财物,这些情况都符合贪污罪的行为特征。
不过在实际的司法处理中,行为持续的时间会影响犯罪数额的认定,也会影响对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的判断,最终影响量刑。但要注意,这可不是构成贪污罪必须要考虑的时间条件。也就是说,时间长短不决定一个行为是否属于贪污罪,只是在量刑时会起到一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