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单位受伤一年半后,后续处理得看具体情况。
先看是否做了工伤认定。按《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出事故伤害,单位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要是单位没申请,工伤职工、近亲属或工会组织能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申请。受伤超一年,单位和个人都没在规定时间申请,通常人社部门不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但有特殊情况,要是有证据表明没及时申请是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限、单位原因、社保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当事人对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或起诉等原因耽误了申请时间,被耽误的时间不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可向人社部门说明情况试试申请。
要是走不了工伤认定程序,可依据《民法典》,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向法院起诉,让单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不过得举证证明在工作中受伤,以及单位存在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