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移的时候,通常是不用通知特别担保人的,不过要是法律有特殊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有特别约定,那就另当别论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指出,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如果没有通知债务人,那这个转让对债务人就不产生效力。这里着重说的是通知债务人,和特别担保人没关系。一般来说,债权转移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就行,等通知送到债务人手里,债权转让对债务人就生效了。
但要是特别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里约定,债权转移时必须通知他们,那债权人就得按照约定去履行通知义务。这种特别约定是当事人自己协商定下来的,是有法律效力的。要是债权人没有按照约定通知,可能就会影响到担保人行使权利。这种情况下,担保人可以主张在没收到通知的范围内,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所以,正常情况下债权转移不用通知特别担保人,可要是有特别约定,就得按约定来。债权人在进行债权转移时,一定要仔细查看担保合同的条款,不然没按约定通知,就可能会引发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