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记录一般会传到公安局。刑事诉讼程序里,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要把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案件后,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后,要是觉得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等,就会作出不起诉决定。把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是法定程序,目的是保障公安机关的知悉权,让其及时了解案件最终处理结果。
要是公安机关觉得不起诉决定有误,能要求复议;若意见没被接受,还能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核。所以,就算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记录也会传到公安局,这体现了刑事诉讼的相互制约,保障司法公正。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相对不起诉,或者证据不足的存疑不起诉,通常不会留下犯罪记录。不过,相关不起诉记录会在公安系统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