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即便房子还在租赁期,也是能强制执行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说法,要是承租人正在按租赁合同占有租赁物,这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发生了变化,是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的,也就是大家常说的“买卖不破租赁”。
2、法院执行处于租赁期的房屋,得按照法律程序走。先会把房屋查封,接着进行评估,然后再拍卖。要是房屋的租赁关系在法院查封之前就已经合法存在,而且承租人确实在实际占有和使用这个房子,那即便房子被拍卖了,原来的租赁合同对新的房主依然有效,新房主不能让承租人提前搬走。
3、要是租赁关系是在法院查封之后才有的,那这种租赁关系就没办法对抗申请执行人了。法院可以先把租赁关系取消,再进行拍卖等执行操作。所以,在执行的时候,法院会核查租赁关系是不是真的、合不合法以及是什么时候形成的等情况,再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处理,这样才能平衡好申请执行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