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判断未通过股东会决议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得看具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说法,要是协议是双方真实想达成的结果,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里强制要求执行的规定,也不违背大众认可的风俗和道德,那这个协议通常就是有效的。这意味着,有没有股东会决议并不是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必不可少的条件。就算没通过股东会决议,协议也不一定就无效。
2、有限责任公司和普通公司有点不一样,它讲究股东之间的合作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要是把股权卖给公司以外的人,得经过其他一半以上股东的同意。而且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特别的要求,那就得按照章程来。要是没通过股东会决议,还违反了这些规定,其他股东就可能觉得自己优先购买股权的权利被损害了,然后向法院请求撤销这个转让协议。
3、如果转让股权的人没有把转让的事情告诉其他股东,或者通知的方式不符合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让其他股东没办法行使优先购买权,那么这个协议虽然生效了,但有被撤销的可能。不过在被正式撤销之前,协议还是有效的。
总体来讲,没通过股东会决议的股权转让协议大多时候是有效的,但要是违反了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了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就可能会被撤销。